成立滿七年的投資人保護中心,前前後後已經為散戶打嬴25件民事求償訴訟,判決的求償金額累計超過百億元,透過和解方式也幫散戶取得過賠償金。但是投保中心最大的困擾是,有不少案件的受害投資人根本沒向投保中心提出登記過,結果官司打嬴,受害人卻拿不到賠償金。(張佳琪報導)投保中心成立七年,去年「投保法」通過以後賦予投保中心更多權力,來捍衛小股東權益。七年來累計提出過71件團體訴訟,勝訴的民事訴訟案件已有25件,判決金額加總起來超過百億。這些為數不小的賠償金,其實有一些錢,投保中心根本發不出去,最後落到上繳國庫。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說,這是因為受害投資人不看好官司會嬴,根本沒向投保中心辦理民事求償登記,所以即使投保中心嬴了官司,沒來登記的受害人就拿不到賠償金。他說,其中有些案件的賠償金,甚至可以讓受害投資人百分之百拿回投資的血汗錢,邱欽庭說:「往往我們官司打嬴了,可得到百分之百賠償,被告也有錢,可是投資人沒有來請求,他就拿不到錢,所以我來這裡服務一年,看到蠻多這樣的案子,我覺得很可惜」。這段期間內,投保中心也與部分公司董監事、會計師等達成和解,和解金累計也超過13億。邱欽庭表示,今年投保中心會加強宣導,計畫與證券商合作,鼓勵權益受損的投資人跟投保中心合作,向不法獲利業者或公司提出訴訟,也呼籲投資人別讓權益睡著,「民事求償官司是有可能訴勝,讓投資人拿回老本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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